福建清流先行先试助力林改再出发

   2022-06-17 2500
核心提示:近年来,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嵩溪镇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三明考察调研时对林改作出

近年来,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嵩溪镇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三明考察调研时对林改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嵩溪绿色生态优势,在林长制建设、林业执法、合作造林、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方面先行先试,以创新思维持续推进林改再出发,打好绿色经济发展攻坚战役。

一是率先推行林长制。作为清流县试点乡镇,嵩溪镇率先推行林长制,将全镇林地划分为20个片区,实行林长分片区负责制,形成镇级林长-副林长-村级林长-护林员职责网格,并探索“林长+执法队员+警长+法官”新举措,将林长职责压实到镇、村,落实到山头地块,实现林长制管理网格化、区域全覆盖,推动林长制工作全面落地见效。

二是创新林业执法“一带三”模式。为有效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水平不高等问题,按照“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装备智能化”的要求,抓好林业站、执法中队、护林员三支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这三支队伍在森林资源培育、管护、执法上的相互协助作用。目前,该模式已在全省进行推广,并于2022年5月在嵩溪镇顺利召开省林业执法“一带三”模式现场会。

三是实行承诺制采伐。为落实林业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实行承诺制采伐,将采伐数量放宽至30立方米、主伐年龄调低1个龄级、精简伐区调查设计材料改为提交采伐承诺书、采伐审批权下放至林业站,从放宽采伐条件、精简申请材料、提高审批效率等方面推出具体举措,真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打通服务林农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已受理承诺制采伐10起,出证5份,采伐蓄积量97立方米。

四是推广县村合作造林。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经营机制,探索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村财收入,助力乡村振兴,实行林业基金站+村委会股份制模式,由基金站出资造林、抚育和经营管理,村委会以林地入股,进行合作造林。目前县林业基金站与嵩溪村、黄沙口村签定协议,累计完成合作造林面积达456亩。

五是推进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为有效落实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保护管理,提升森林生态功能,平衡林农收益与生态保护的矛盾,实现“社会得绿、林农得利”,嵩溪镇积极推进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全力做好政策宣传和审批办理等服务。目前已签订4片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山场赎买合同,完成商品林赎买面积650亩。

六是建设碳中和林示范基地。为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号召,推动县域碳中和工作全面开展,经多方努力,2022年6月9日,嵩溪镇辖区企业南方水泥公司与县林业基金站已达成碳中和林示范基地合作意向,拟在嵩溪镇塘背村合作营造278亩碳中和示范林,用于抵消企业碳排放、实现企业碳中和目标,该项目将于6月中旬完成签约。

(来源:福建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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